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的落地使用工作,完善“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管理机制,拓宽药品供应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2024年12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更新了“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将新增的国谈药和“岭南名方”医疗机构制剂及时调入,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医保局规定,对环孢素滴眼液(Ⅲ)、头孢托仑匹酯颗粒等2个被调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2025年6月底前仍按原医保支付标准享受“双通道”和单独支付政策。
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内的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住院期间使用单独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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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