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 2021-02-02 09:32:23 来源 : 本网
【字体:

  2020年,省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构建权责清晰的领导体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的全过程,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专题研究讨论,对重点问题、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建设,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推进、亲自把关,形成统筹部署、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重要党内法规等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主动担当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高质量做好医保扶贫工作的通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二是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支持稳就业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连续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纾缓资金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出台系列文件,在全国率先将确认疑似参保患者、新冠肺炎筛查对象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工作,出台“五个全部”措施,将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冠肺炎参保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全部治疗过程费用、全部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医药保供稳价工作,开通药品采购“绿色通道”,对疫情所需的新药品和医用耗材直接在采购平台挂网交易。完善价格政策,减免医疗服务收费,规范病原学检测收费,实行线上线下诊查同价,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引导患者有序就医,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医疗保障机制。一是制定《广东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项重要机制,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两个支撑,确保制度成熟定型,保障公平高效,管理优化协同。二是认真落实中发5号文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要求,出台《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规范。三是完善医保药品、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我省药品目录,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初步建立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协同机制。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降低虚高药品价格,鼓励生产企业加强优质仿制药研发,为参保人提供更多优质实惠的药品服务,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一是完善门诊特定病种用药保障机制。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我省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提高参保人门诊保障待遇。二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从先行先试走向先行示范。印发《广东省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医保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三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培育阳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绩效评估工作,努力形成绩效评估与政策调整的循环管理。四是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改革提速增效。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药品集团采购生态。五是大力促进中医药发展,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4.多措并举,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对依法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各类医药机构,一视同仁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成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四是大力推广“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模式。全力推行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五是开展广东省2020年百项疏堵行动。印发《关于落实2020年医保领域“堵点痛点”疏解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疏解任务。

  5.加强基金监管,完善协同机制。一是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及监督管理工作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市基金监管现状与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二是联合省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研究下发《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的通知》,促进部门间相互配合、联合监管,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协同执法、行刑衔接、“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长效监管工作格局,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三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社会共享共治理念为出发点,开办专题栏目,发布公益广告;以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为主战场,开展诚信医保承诺、两定机构访谈和警示教育约谈;以创新方式方法为着眼点,创编独具特色的微视频、开展基金监管“云培训”、创建跨省异地就医区域携手监管“肇梧模式”。四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组织定点医疗机构排查梳理医用高值耗材和大型仪器设备临床使用中的问题,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五是开展交叉检查督导。省局通过派驻观察员、巡视督导组等方式,对21个地市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夯实专项治理成效。

  (三)狠抓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以良法促善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跟国家部署,加强对医保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报送工作。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工作程序规定》,压实立法责任,强化立法规划和计划执行。研究修订《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形成了草案送审稿和起草说明。

  2.强化文件管理,做好源头监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工作要求,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坚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性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医保政策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局审查印发规范性文件8份,涵盖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增强执法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权责清单、执法清单、服务清单,统一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指引,坚持以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为基本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出台了《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2.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定期举办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对医保基金监管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用等内容进行学习辅导。结合广东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省交叉检查组组长及业务骨干开展基金监管业务专题培训。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1.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做好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分发、跟踪和督办工作,纳入局督办工作内容,严格督促各处室限时办理,确保两会建议提案及时办理。今年我局承办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共91件,已办结91件。

  2.积极开展审计工作,抓好内控监管。一是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整理汇总国家、省、市医保政策性文件1133份,完成21个地市2018年1月-2020年9月30日医保基础数据采集2次,反馈审计需求清单40份,审计取证单12份。二是建立机制、明确责任。成立专项审计工作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分管领导负责总协调,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处室指定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具体事项并担任联系员,负责对接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上下通畅、运转流畅。三是正视问题、全面整改。正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将问题分解列表,落实具体整改责任单位,逐项整改到位。通过审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医保。一是紧扣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保障,加强网站建设,2020年共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00多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308条。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运营“广东医疗保障”政务微信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医疗保障服务信息166条。三是强化媒体公开,把握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向主流新闻媒体发稿424条次,上报政务信息77篇;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四是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对组建后的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改革发展进行系统完整记载,印发了《广东医疗保障发展报告2020》、《医保政策问答》手册,拍摄短视频《不负使命保民生 砥砺前行谱新篇》、《风里雨里 医保时刻守护你》。五是强化政策解读。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在事前开展征求意见和回应,事后开展政策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22篇,六是开展在线访谈。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局领导开展新闻发布会2次,民声热线直播访谈1次,处长访谈3次,解答网友提问,树立了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良好形象。七是更新维护医保知识问答库。办理答复网友留言835条次,定期收集整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知识问答的形式通过网站互动栏目发布,解答网友对医保工作的疑问。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做好来访接待及信访维稳工作。2020年共收到信访事项189件,已回复办理184件,正在办理5件。新增省一体化信访系统,拓宽信访渠道,更好响应医保民生问题。对接国家医保局信访系统,及时分办国家转来的网上信访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一是编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复议指南》,发挥行政复议救济主渠道作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二是依托执法平台,按时保质完成我局行政复议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普法用法工作新局面。

  1.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学法实效。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学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民法典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宪法》《社保法》《民法典》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作为年度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

  2.创新普法形式,夯实法治基础。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系列法制主题教育活动,让法律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全省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内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学法渠道,办好“广东医疗保障学习讲坛”,定期举办专题学习讲座。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现行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还有待结合我省实际和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我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升医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钻细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保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二是以党建引领法治思想建设。在医保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相融合,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医保基金管理安全。

  一是落实改革任务,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研究切合我省监管实际的实施细则,出台省级举报奖励制度。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继续开展欺诈骗保集中宣传,加大对飞行检查和专项治理查处问题的后续处理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两类机构。三是继续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在深圳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和湛江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强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在全省逐步推广应用。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医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法定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适时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优化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修订《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指导各市同步修订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对各市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三是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完善具有广东特色、总额预算管理下,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体系。

  (四)加强医保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依法行政本领。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学法普法教育。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加强对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医疗保障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务求熟练掌握。三是突出重点方法。以自学为主,结合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坚持法制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五)以学习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推动民法典在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有效实施。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