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李旭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龄老人照护保险的提案》(第202404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情况
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城市,广州市从2017年起先行先试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需求。经过近7年的努力,初步建成符合市情、筹资多元、待遇合理、层次丰富、保障普惠的长护险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及设备使用服务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助力广州养老服务产业和“大城市大养老”模式高质量发展。一是覆盖人群范围广泛,实现对全体职工医保、18岁以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提升政策普惠性;二是失能人员保障充分,实现对全体有护理需求失能人员的保障,强化政策可及性;三是筹资机制多元,确保制度可持续;四是增设设备使用待遇,增加部分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项目,满足失能人员多元化护理需求。截至2023年12月底,广州市长护险覆盖全市925.8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253.2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从试点开始至2023年12月,全市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数约13.6万人,长护险基金累计支出43.3亿元。目前广州市共有长护定点机构350家,其中机构护理163家(含同时提供机构及居家28家)、居家护理184家、设备服务3家,机构类型包括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护理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覆盖全市每个行政区,长护险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一是指导广州市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跟踪指导试点进展;二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有序稳妥开展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