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高开贤代表提出《关于澳门居民在珠海参保资格认证的问题的建议》(第7517号),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我省港澳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港澳人员医疗保障工作,不断畅通港澳人员参保渠道,保障港澳人员医保待遇。截至2023年底,我省参加居民医保的港澳人员21.10万人。目前,全省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平均住院支付比例为7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8万元,为港澳参保人员在粤就医提供有效保障。
(二)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于2021年8月15日全省全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推动粤港澳三地医疗保障合作提供良好统一的信息基础设施。港澳居民可通过个人网厅、粤医保、粤省事等公共服务渠道,线上便利办理居民医保,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提供便利医保服务。
(三)跨境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情况。
创新跨境经办服务模式,积极延伸服务网络,借力银行、邮政、税务、村卫生站等服务网点,实现医保服务跨境办理。珠海在全国首创“政银医”合作模式,在中国银行7家分行实现澳门居民办理参保缴费、办理社保卡等多项医保业务“一站办”;深化珠澳合作方式,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澳门,与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3家澳门机构以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等4家银行开展合作,为澳门居民提供“足不出境”的城乡居民医保参停保、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等10项服务,实现澳门居民办理珠海医保业务“跨境办”。
(四)相关宣传工作情况。
珠海市积极落实港澳台居民参加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明确港澳台居民医保参保条件,2023年8月起开展年度参保资格认证工作。为了广泛宣传,珠海市通过发布认证工作指引、制作认证工作常见问答、赴澳门和社区当面沟通交流等方式,推进代办机构和澳门居民深化政策理解。
此外,高开贤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顶层设计上建立两地统筹机构以整合资源”和“加强立法工作”的建议,很有前瞻性和建设性,我局将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反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加强粤港澳医疗保险合作,切实提高港澳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