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郁华代表提出了关于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我省于2020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0〕25号),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1〕43号),创新性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率先建成中医特色支付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一是组织省内中医临床专家,遴选169个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和56个中医日间治疗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并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二是遴选102个以西医治疗为主,增加特色中医治疗服务的住院病种,适当提高该病种的住院分值。三是制定《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进一步提高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及支付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让广大参保人享受到中医适宜技术。
二、大力支持基层发展,通过中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遴选9个适宜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中医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分值同标准支付,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二是制定了6个中医治未病服务包,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三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医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四是培育以德庆县中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
三、出台医保支持政策,促进“岭南名方”品种的使用
2023年,省医保局对于遴选为“岭南名方”品种的中医医院制剂,出台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岭南名方”品种的使用,这项政策也是全国首创。
一是建立“岭南名方”品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绿色通道。二是“岭南名方”品种按规定纳入长期处方管理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病情需要单次处方用药量延长到12周。三是参保患者在省内调剂的定点医院机构使用“岭南名方”品种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四是使用“岭南名方”品种的费用,个人不先行自付。五是“岭南名方”品种可由生产的医疗机构自行定价,全省统一价格和挂网采购。六是“岭南名方”品种纳入医保基金单独支付范围,按照单独支付政策执行,参保人就医用药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
四、优化医保支付范围,大力支持中医药的使用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及时将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中医医疗机构制剂以及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省已将1323个中成药、1655种中药饮片、1329种中医医疗机构制剂、普通针刺、灸法、穴位贴敷治疗、穴位注射、颈椎病推拿治疗等136种具有传统中医特色的诊疗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人临床用药需求。
五、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优化整合中医诊疗项目
一是动态调整评估价格。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制,推动全省价格调整评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2023年度21个地市于6月底100%完成调价评估,评估达到调价启动调件的珠海、肇庆市共调整117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价格。二是科学优化整合中医项目。2023年,新增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1项,完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1项。目前,拟2项新增、4项修订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已报送国家医保局审核。下一步,依据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我们将进一步加快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优化整合和定价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中医服务能力提升。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