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梁健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融合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省港澳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我省不断畅通港澳人员参保渠道,保障港澳人员医保待遇。按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医保待遇。截至2023年底,我省参加居民医保的港澳人员21.10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5.09万人。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目前全省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平均住院支付比例为7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8万元。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疾病已纳入我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老年人常用药品(如抗癌药、降压药、降糖药等)均已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有效减轻老龄参保人看病就医负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加强粤港澳医疗保险合作,切实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