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曾香桂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劳动法律体系,保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的提案》(第2024097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制度,破除新业态劳动者参保障碍。
一是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2022年1月,我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2号),明确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二是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2022年5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我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2〕14号),明确落实开放户籍限制政策,推动新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组织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新业者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三是再次明确放开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2022年8月,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印发《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19号),明确各地要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本市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强化宣传,增强新业态劳动者参保意识。
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及载体,把政策规定讲透,把待遇保障讲清,把服务便捷讲足,积极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人人主动参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浓厚氛围。聚焦新业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开展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组建宣传矩阵,深入市、区(县)、镇(街)、村(社区),走进协作合作银行、定点医疗机构和企业,努力构建“四纵四横”的宣传服务体系。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合作,以短信为载体,对符合参保范围的群众开展精准宣传,向参保人精准发送提醒短信,推动新业态劳动者群体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三)优化服务,做好新业态劳动者经办工作。
一是拓宽医保经办服务渠道。线上,依托粤省事、粤医保、国家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我局积极推进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多渠道线上办,在粤医保小程序等8种渠道上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手工零报申请等68项医保服务。线下,积极响应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实现近2.7万个行政镇、村医保服务全覆盖。联合政数部门加快推进一批停保、参保与两定机构信息等办理、查询、打印类服务上线粤智助自助机,不断优化家门口医保自助服务。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动经办服务智能化线上办。我局配合卫健、残联、政数等部门扎实推进灵活就业、员工录用、退休、出生、身后、扶贫助困等“6个一”服务,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为着力点,将涉及部门多且办理频率高的“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数智化水平。
(四)打通堵点,方便新业态劳动者异地就医。
一是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打通异地就医备案线上线下办理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办理的材料和时限要求,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办理备案手续。二是完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异地办理。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从参保地延伸至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在省内跨市就医时可在就医地直接办理全省统一的52个门特病种待遇认定。三是全力拓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范围。我省已实现普通门诊、门特、住院医疗费用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可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做好新形态劳动者的参保和待遇保障工作。二是精准化推进参保动员工作。以新业态劳动者、学生、新生儿等人员为重点,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进行精准宣传动员,着力实现应参保尽参保。三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协同政数、卫健、人社等部门推进出生、退休、社保卡等一件事线上办,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新业态劳动者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四是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切实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性,方便新业态劳动者在异地看病就医。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