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古凤绮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宣传覆盖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下简称“新业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支持新业者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已基本形成以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一方面,积极完善新业者参保机制,新业者可根据自身就业状态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新业者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新业者可按规定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均不受户籍限制。截至2023年12月底,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为1.1亿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848万人,居民医保6193万人。另一方面,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持续均衡提高住院待遇,目前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平均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80%和7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80万元和6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新业者的应保尽保工作,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