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郝炼代表提出了关于实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254号)有关任务分工,支持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作为身份识别介质在就医购药领域并行使用,并实现跨省、省内门诊和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逐步拓宽持社保卡就医结算的使用场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工作部署,持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领域作为身份识别介质的支撑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