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依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药物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畴的提案》(第2023010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异地就医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全力拓展直接结算项目范围及覆盖范围,现已全面实现异地就医门诊、门特、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推行了生育费用的省内直接结算。截至2022年底,省内异地上线医疗机构4170家,跨省异地上线医疗机构3001家;为参保人提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服务263万人次,结算医疗总费用49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67亿元。
二、推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一)关于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我省自2021年起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于2022年10月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
(二)关于恶性肿瘤中“乳腺癌采用内分泌治疗的药物”。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规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障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没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接诊医师要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
您提出的恶性肿瘤中“乳腺癌采用内分泌治疗的药物”,由接诊医师判断符合目前跨省门特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诊疗范围的,可以纳入直接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将更多门诊慢特病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