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古凤绮代表提出了《关于改善基本医疗二、三档职工就医条件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情况
从医保制度建立以来,我省一直积极完善医保政策,提高参保人保障待遇,我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目前稳定在80%和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0万元和68万元。
(一)倾斜性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利用基金差别化支付作用,引导参保人优先到基层就诊,合理转诊。住院方面,制定差异化报销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越到基层报销越多。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8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80%、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75%;门诊方面,明确要求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坚持立足基层,并将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目前,全省各市普遍建立起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二)提升个人账户就医购药便利性。不断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深圳等市按照国家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