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现就杨莉珊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化“深港联动跨境养老”的提案》(第01418号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关于“建立深港跨境结算平台”情况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港澳在粤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增加在粤试点医院数量,直接结算港澳居民在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我局严格遵循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于2021年8月15日全省全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广东省的上线,彻底摒除了此前医保信息系统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认,系统分割、难以共享,区域封闭的弊端,为打通跨境医疗保障服务、增强跨境养老福利的可携带性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港澳居民可通过广东省医保服务平台线上便利办理居民医保,成功参保后衔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享受普通门诊、门特、住院等医疗费用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效减轻港澳老人来粤就医的医疗花费和“垫资跑腿”负担,为港澳老人来粤养老保驾护航。
(二)关于支持医养结合有关情况
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出台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
二、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港澳人员在粤参保及待遇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港澳老人在我省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香港特区政府探索粤港跨境医保结算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积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医保信息化支撑。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