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建立我省医疗机构门急诊患者个人基本信息互联共享平台的提案》(第2023006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打通群众看病就医结算“壁垒”,不断优化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参保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任一凭证,按规定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即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支付部分,应当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在此基础上,我局为解决群众就医时需在医院窗口排队缴费的问题,打通线上线下支付渠道,构建一体化医保移动支付体系,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扫码结算,参保人在手机端就可实现医保支付。同时,如统一建设“个人门急诊医疗基本信息管理平台”,建议在平台中增加激活及展示医保电子凭证相关功能,方便参保人以医保电子凭证为有效身份介质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升医保信息化业务支撑能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助我省医保信息平台现有优势,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