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生育支持医疗体系,提高人口生育率的提案》(第2023008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保基本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明确指出,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与生殖有关的部分诊疗项目和药品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目前我省已将多个与生殖有关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一是将符合条件的生育相关诊疗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全省统一实施准入法管理的医保诊疗项目目录,目前,产前检查、B超、血常规、心电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等生育常规检查诊疗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输卵管介入治疗、输卵管修复整形术、输卵管超声造影、抗卵巢抗体测定、子宫输卵管通液术、卵巢囊肿剔除术、精液常规检查、抗精子抗体测定等生育相关诊疗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人生育相关的医疗需求。二是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我省已按国家部署,将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提升参保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医保局部署,在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辅助生殖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