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康复医疗医保付费模式的提案》(第2022059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国家部署完善康复项目价格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部署落实康复项目新增及修订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9号)等政策,我省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6号)等文件,公布了膀胱功能训练、前庭代偿功能训练、卒中功能评分等多个康复项目,并修订了言语能力评定、平衡训练、手功能训练等17个康复项目,通过多次新增立项、修订优化现行项目,积极拓展、完善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
(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机制。一是畅通康复项目新增申报渠道。2020年,印发《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明确医疗机构如有新增项目需求,可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各级医疗保障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及立项。二是深入推动医疗服务价格领域改革。2020年,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按照“统一项目拆分、统一映射赋码、统一公布目录、统一匹配价格”的原则,我省已全面清理规范并公布736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了全省医疗机构1000多项不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有效规范了包括康复类项目在内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二、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保障参保患者康复需求
(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康复治疗。一是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全面推行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于需要长期住院康复的参保患者可实施按床日付费,满足康复医疗需求。二是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1〕43号)等文件,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对康复医疗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按床日付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医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优势支持康复治疗。三是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将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等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支持门诊康复治疗。
(二)将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延长部分康复项目医保支付时间。2021年,我省印发的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将康复综合评定、平衡训练、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等多个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针对部分参保患者长期居家卧床康复治疗的需求,将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也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为进一步支持参保患者康复期治疗,2022年6月,我省印发新版医保诊疗项目目录,调整部分康复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平衡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12个康复项目医保支付的时间延长至180天。
(三)医保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将康复医院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为有康复治疗需求的参保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
三、关于探索FRGs支付制度的问题
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康复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进一步安排,明确应统筹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管理,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等工作。实施方案并未要求探索采用以功能相关分类法(FRGs)为基础的支付制度改革,关于您提出的探索FRGs的建议,目前暂缺乏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撑。
我们将向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反馈你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沟通,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不断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和医疗机构管理等相关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