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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人大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14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7-04 10:05:0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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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烁丹等代表:

  《关于合理调整全省产前诊断手术费标准的建议》(第1148号)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多措并举推动全省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提升

  我省高度重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不断完善技术服务网络,强化技术培训,加强技术质控,提高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能力和技术水平。一是强化简政放权改革。推动“强市放权”,将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审批委托下放地级以上市实施。二是完善技术服务网络。指导各地规范机构设置、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全省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63家医疗机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三是加强技术质量控制。完善制度建设与质量管理,出台《广东省产前诊断技术质量控制标准(2021年版)》,开展年度全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质控工作,提高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同质性。

  二、关于我省产前诊断有关项目价格情况

  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粤医保发〔2021〕20号)统计,我省产前诊断涉及检查化验、临床诊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比全国其他省份同类项目,我省产前诊断类项目价格水平与全国其他省市价格水平大致相近,以广州三级医院为例,如“220203004胎儿生物物理相评分”广州市为60元,北京市为30元,高50%;“311201028胎儿脐血流监测”广州市为69元,北京市为44元,高约36%;“311201030羊膜腔穿刺术”广州市为70元,较河北、江西等地60-63元稍高,较北京市80元稍低。按照《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有关规定,2021年共计指导深圳等16个地市开展动态调整评估,指导全省21个地市调整个别比价关系不合理项目价格和佛山等7个地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向主要为降低检查费、化验费,提高诊疗费、手术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等医疗服务性收入,合理调控增量,理顺比价关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目前已将产前诊断有关项目纳入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能,促进产前诊断医疗服务健康发展。一是实施价格动态调整,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继续指导地市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及调整工作,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重点关注产前诊断项目定价问题,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产前诊断项目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形成合理的收入结构,提升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宏观总水平。二是提升全省生育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指导各地以孕育健康新生命为工作落脚点,加强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不断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和新生儿各阶段防治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不断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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