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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6-07 09:23:0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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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坤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产前检查列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参保人生育权益保障,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生育保障待遇。注重保障水平提升,将保障期间从分娩期延伸到产前和产后,将产前检查费用、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统一规定发放生育津贴,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障,极大减轻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降低用人单位负担。2021年,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800万人,占全国1/6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万人次,待遇支出142亿元。同时,服务人口政策调整重大战略,发挥生育保险作用支持三孩政策,及时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产前检查已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1年,我省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全省统一执行,产前检查、尿常规检查、血常规、胎心监测、胎儿心电图等17个相关诊疗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医保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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