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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6-07 09:17:2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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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总体情况

  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两纵三横”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全民医保。“两纵”,即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两者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覆盖就业和非就业人群。“三横”,即主体层、保底层和补充层:上述2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主体层;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帮助,构成保底层;对于群众更高的、多样化的医疗需求,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来满足,构成补充层。

  截至2021年底,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3亿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人数4757.14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数6514.78万人。2021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1744.45亿元,支出1602.45亿元,基金运行平稳。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实施减费降税政策成效明显,疫情以来合计减征职工医保费589.7亿元。稳步提高住院待遇,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继续稳定在80%、70%左右。不断提高救助水平,2021年全省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5.6亿元,其中资助困难人员参保9.21亿元,门诊和住院救助26.39亿元。

  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情况

  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我省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局成立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稳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制定并持续完善实施方案。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市政策进行全面摸底梳理,赴外省开展实地调研,研究国外医保统筹层次,深入开展测算。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稿)》,确定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政策、基金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改革思路。该实施方案先后书面征求相关省直部门、各市政府、各市医保局意见。

  (二)统一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2021年,我局严格遵循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和省“数字政府”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我省全面建成覆盖1.1亿多参保人、3万多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省医保业务“一网统管”,全省医保服务“一网通办”,为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提供了强大的系统支撑。

  (三)逐步统一规范全省医保政策。指导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推进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类保障。出台我省医保待遇清单、门诊共济保障、门诊特定病种、医保转移接续等政策文件,清理规范不符合清单规定的政策,逐步规范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待遇等相关政策。统一全省“三大目录”,出台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统一支付范围,统一业务编码,强化支付管理,方便参保人享有公平便捷的医药服务。

  (四)加快统一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省17个市获批成立市级医保中心,同时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基层,加强实体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切实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省级统筹。统一医保业务经办标准,印发全省统一的门特病种、参保关系管理等业务经办规程,明确全省普通门诊及门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本政策、统一基本医保参保管理经办服务标准,自上而下规范各级职责分工、流程标准。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积极开通全省统一的经办服务事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粤省事、粤智助等渠道的在线办理,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各地实现居民参保登记等共计18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通办。规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各地医保经办服务热线知识库,形成全省统一的答复知识库,为全省参保人提供统一、高效、优质的热线咨询服务。

  目前,省级统筹改革目标中的“六统一”,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制度框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三个统一,待遇政策大部分统一,参保缴费将通过待遇清单逐步统一规范。出台实施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需要省委省政府统一决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工作,逐步实现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基金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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