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全国政协委员黄少康提出的《关于促进香港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就业创业的提案》(第0206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推动形成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举措,国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我省高度重视港人在粤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保障服务的交流合作和互通共享。
一方面,全力做好港澳台人员参保工作。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当地的职工医保,港澳台职工享受与内地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积极推动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居住地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1年,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参加职工医保人数12.70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数10.60万人。
另一方面,完善港澳台居民参保缴费服务流程。2021年6月29日,省医保局联合省税务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办事指南》结合港澳台居民的需求,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对象、办理方式等,并对各地医保窗口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了规范。同时通过通俗易懂的流程图诠释了线下办理过程,简单扼要地阐明了线上办理参保缴费的方式及渠道,进一步畅通了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渠道,享受广东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由于香港与内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香港医保制度的管理服务由香港特区政府主导。委员提出的“加快推进内地社保、公积金与香港医疗保险系统、强积金的关联对接,使香港青年在内地缴存的五险一金能合并转移到香港”的意见具有前瞻性,需香港相关管理部门牵头研究,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指导各地市落实国家对香港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维护香港人员参加医保及享受相关待遇权益,推动实现医疗保险资源对接共享,互认互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