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57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2-05-06 18:06:47 来源 : 本网
【字体: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刘世兴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设缓和医疗体系,从源头上遏止15天“被出院”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医保政策全力保障老年参保人医药服务权益

  (一)完善医保目录管理,保障老年参保人医疗服务需求。我省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针对老年参保人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疾病用药需求,我省已按国家部署将多种抗癌药、降压药、降糖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针对老年参保人长期居家卧床康复治疗的需求,我省已将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调养咨询、膏方诊查等多个中医治未病诊疗项目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发挥中医特色有力支持老年参保人治未病工作。

  (二)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并加强监管。2021年5月,根据国家出台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参保患者出院时要达到出院标准才可以出院,对定点医疗机构出现达不到出院标准而让参保患者出院的违规行为,按照医保定点协议进行处理。

  (三)完善医保支付政策,保障参保人医药服务水平。

  一是我省医保支付政策针对需要长期住院康复的老年人,实施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并将相关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满足老年人医疗需求。

  二是实施区域总额预算的按病种分值付费。201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全省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要求各地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总额,不再对单家医疗机构下达总额控制指标。

  三是建立评议组织促进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良性互动。2020年,出台广东省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议事规则,由各地医保部门牵头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代表组成的评议组织。通过评议组织专家集体协商,对有争议的病种、分值、权重系数和特殊病例等进行评议,经专家评议合理的高费用疑难危重住院病例可按项目付费,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充分的医疗服务,有效减少危重参保患者15天“被出院”的现象。

  四是建立健全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2020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制订八条支持中医药发展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例相同的支付标准,支持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从门诊统筹和住院治疗过程中支持中药和中医诊疗服务的推广使用。2021年,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对169个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和56个中医日间治疗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对康复医疗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按床日付费。对以西医治疗为主,增加中医服务的病种,制定全省统一的中医药服务包,适当提高该病种的分值。对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支持基层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适宜在基层开展的中医基层病种,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医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支持老年参保人享受更加优质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入研究“缓和医疗”体系,配合主管部门遏制15天“被出院”现象,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