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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2-04-28 12:21:2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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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陈日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我省儿童自闭症早期筛查纳入常规体检、建立规范管理模式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支持自闭症参保患儿的检查和治疗

  医保部门通过制定全省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等目录,统一规范医保支付范围。我省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儿童自闭症与神经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心理健康等因素有关。目前,我省已按国家部署,将石杉碱甲口服常释剂型、咖啡因注射剂、托莫西汀口服常释剂型等用于儿童注意缺陷障碍伴多动症和促智的精神兴奋药,甲钴胺口服常释剂型、胞磷胆碱口服常释剂型、吡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等改善神经功能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首诊心理检查、心理治疗、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行为观察和治疗、听力整合及语言训练行为矫正治疗等心理、精神相关诊疗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脑电图、植物神经功能检查、激素测定、免疫功能测定、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内分泌系统检查等自闭症相关检查项目,也已经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

  综上所述,参保患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有力支持了自闭症参保患儿的检查和治疗。符合条件的自闭症检查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工作,动态调整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将更多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治疗自闭症儿童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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