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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0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2-04-27 12:29:1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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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周怡兴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市县镇村医疗一体化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建议,经研究,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一、医保政策大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一)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省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大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将家庭医生服务包中的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全省统一的家庭医生中医服务包,将中医服务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并将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到基层首诊,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二)基层病种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我省制定了919个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分值标准,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对参保人在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有较大倾斜力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原则上定点在基层,实施按人头付费,并将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四)建立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按一定比例预拨资金给定点医疗机构,切实缓解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支持其业务正常运转。

  (五)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2019年以来,我省选取阳西县、和平县和连州市作为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专门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通过探索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构建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让老百姓享受就近就地的优质医疗服务。支持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探索实行总额付费,加强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负担,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

  二、提升慢性病患者医保服务能力

  我省医保政策一直都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慢性病服务。2021年,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1〕43号),创新性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等中医药服务,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开展便民服务,加强慢性病患者用药保障

  2019年,我局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19〕27号),健全零售药店管理体系、规范零售药店服务管理,拓展参保慢性病患者用药渠道,满足参保患者用药需求。出台“长处方”相关的医保报销政策,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在疫情期间适当延长参保慢性病患者处方用药时间,减少参保慢性病患者就诊院内交叉感染风险。广东省还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诊特定病种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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