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陈炫秋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低保边缘户信息库的提案》(第2022037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框架基本形成,社会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低保边缘家庭医疗保障情况。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即原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一直属于我省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今年2月,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再次明确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对包括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构建了参保缴费有资助、基本保障有标准、大病保险有倾斜、医疗救助有托底的综合保障机制,通过三重制度梯次减负,起到了较好的综合保障效应。
(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在省委省政府、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医疗保障部门全力推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按照“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总体要求,于2021年8月15日顺利完成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试点任务,实现了“数据国家、省两级集中,平台省级部署”的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平台运行平稳,有效支撑全省参保征缴、异地就医、待遇结算等医保业务,为全省1.1亿参保人、近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托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城市低保边缘户信息库建设,通过大数据中心实现总对总数据对接,及时、真实、精准、规范地为相关人群提供精准帮扶。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