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
周爱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健康测评项目纳入常规体检范畴的提案》(第2022065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多项有关心理健康测评的诊疗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目前我省统一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已将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等多项有关心理健康测评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在使用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二、各种健康体检暂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各种健康体检和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目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种健康体检暂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初步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从医保制度建立以来,我省经过多年的有益探索和不懈努力,已初步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做好各类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和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80万和68万。参保人在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额外报销不低于60%的费用,进一步减轻各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