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
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2011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目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1年8月15日,我省统一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4号),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913条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的三级分类条目名称,作为医用耗材的“通用名”的医用耗材目录,实现与国家动态维护直接挂钩。生产或销售创新性医用耗材的企业向国家医保局申请医保编码后,我们省根据国家医保局定期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将符合广东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支持医疗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医保政策支持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的采购和使用
2020年,我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明确对于新获批上市的新品种(不含规格和包装),可由医疗机构提出需求在网上议价交易。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临床需求,按照分类分批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思路,推进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提速扩面;同时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