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徐力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促进社区慢病、康复管理的提案》(第2022064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完善医保目录管理
我省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方便老年参保人享有公平便捷的医药服务。其中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癌痛综合评定、平衡训练、手功能评定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28项康复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针对参保人长期居家卧床康复治疗的需求,我省已将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针对参保人医疗护理需求,我省已将压疮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等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
二、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养老服务
我省医保支付政策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针对需要长期住院康复的老年人,实施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并将相关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满足老年人医疗需求。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
2020年,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5号),明确规定对“互联网+”医疗服务,原则上实行线上线下医疗服务统一管理。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医保基金按照统筹地区线下规定的比例支付,纳入门诊相应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工作,动态调整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将更多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与慢性病、康复有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