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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9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2-03-29 17:20:2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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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林楚昭委员提出的《关于借鉴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建设经验促进粤港医疗协同发展的提案》(第2022069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推动形成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举措,国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2019年,我省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动港澳在粤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增加在粤试点医院数量,直接结算港澳居民在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近年来,我们持续整合经办力量,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医保经办管理精细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可以更好享受内地医保服务。

  一、关于探索香港居民“福利可携”政策情况

  由于我省与香港、澳门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服务由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主导。委员提出的“大湾区城市与特区政府联动,由特区政府出资购买湾区三甲医院的专科服务,使香港居民医疗保障的‘福利可携’政策,从港大深圳医院扩大延伸至大湾区所有三甲医院,并积极推动粤港澳医保跨境结算”建议,主要需要特区政府扩大可享受医保待遇的内地医疗机构范围,并在费用结算上与相关内地医疗机构对接。建议由香港特区政府牵头,推进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满足跨境就医的需求。我们将配合我省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共同做好香港居民“福利可携”政策涉及的在粤医疗机构对接工作。

  二、关于推进医保“一站式”服务情况

  一是印发办事指南,规范港澳台居民参保缴费流程。2021年6月,我省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办事指南》结合港澳台居民的需求,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对象、办理方式等,并对各地医保窗口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了规范。同时通过通俗易懂的流程图诠释了线下办理过程,简单扼要地阐明了线上办理参保缴费的方式及渠道,进一步畅通了持内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渠道。

  二是坚持精准施策,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2018年12月,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8〕5号),明确2019年6月底前,实现市域内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2019年9月底前,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我省已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减轻参保人跑腿、垫资等负担。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2021年,我省实现所有统筹区的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同时合理稳步异地医疗机构扩面,依托部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重点加大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扩围力度,截至12月31日,全省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2595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2568家,共计为参保人提供异地就医费用结算718.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903.5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办事指南》,加强服务工作宣传,继续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配合香港特区政府推进香港居民医保跨境结算,让在粤香港居民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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