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纪建德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汕头市龙湖区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情况
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广州市于2017年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并正式启动实施,通过直接从医保基金中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截至2021年12月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约895万人,18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约278万人。从试点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累计享受待遇人数为7.9万人,基金累计支出17.8亿元。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由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关于代表提出“全力支持率先在龙湖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建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明确提出“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广州市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筹资机制、保障范围、服务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二是根据国家部署,有序扩大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