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提案》(第2022016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两纵三横”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全民医保。“两纵”,即由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者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覆盖就业和非就业人群。“三横”,即主体层、保底层和补充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了主体层;城乡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帮助,构成保底层;对于群众更高的、多样化的医疗需求,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来满足,构成补充层。截至2021年底,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3亿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769万人,居民医保6517万人。
二、关于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医疗保障政策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新业态形态劳动者的医疗保障建议,我省均已制定相关的医疗保障政策。一是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2022年1月,我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2号),明确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由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基数和费率按各市政策执行,并按照我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逐步调整。二是进一步放开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2021年7月,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印发《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5号),要求各地进一步放开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吸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参保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提高参保积极性。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