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慧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儿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加收范围的建议》(第1301号)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逐步建立了儿科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
(一)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和退出机制。
一是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2019年我局制订《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19〕1号),明确新增项目的申报、受理、论证、审核工作流程及权限,并制订论证细则、专家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二是审核公布两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号),公布“网上就诊诊查费”等172个纳入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51个;新增项目24个;修订格项目99个,以上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投入临床应用,基本都适用于儿童,也一定程度增加了儿科收费。
(二)推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儿科收费。
我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指导地市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提高技术劳务类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为扶持儿科专科发展,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7〕32号)明确“对于六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在前期19个地市落实儿科加收政策的基础上,2020年以来,其他2个地市(河源、湛江)也全面落实该项政策。进一步细化DRGS的分值设置标准,建立分值动态调整机制,避免危重病例低分值。推动不断加大医疗保障覆盖面,促进设立促进儿科新技术发展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动态调整体现儿科医生劳务价值收费项目的价格。
(三)推动夯实儿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基础。
2016年底,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424号),对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包括合理调整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互联网+儿童健康医疗”等方面改革政策措施,奠定了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基调,明确了相关措施和要求。2019年6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8月印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基础上增补省级限制类技术相关项目,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卫规〔2019〕10号),完善我省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及时夯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基础。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全面摸查,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儿科加收及收费等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医保支付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广东省儿科服务能力情况调研报告》和《2019年广东省儿科医疗服务分析简报》印发有关地市、医疗机构,指导各地推动包括儿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在内的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儿科医疗服务财政保障、价格调整、薪酬待遇等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保局等五部门先后两次和医疗专家代表、省人大代表赴汕头、河源等五市,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为配合推动儿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夯实了基础,提供基础性材料支撑。
(四)强化儿科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监测。
为推动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价格监测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自2012年开始组织81家省(部)属、地市、县级医院开展价格与成本监测工作,建立核算规范和标准等,此项工作已持续了9年,自2021年开始,纳入监测的医院已达到99家,占本省公立医院比重达到16%以上,省级、市级、县级医院占比约各占三分之一,其中妇儿医院(妇幼保健院)共有7家纳入监测。各级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综合、中医院儿科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纳入监测,为进一步配合推进儿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调整和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我局大力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上线,截至目前已有19个地市上线,通过系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利用大数据分析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夯实基础,提供数据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7〕32号)明确了儿科加收年龄和项目范围,为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我局将继续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开展“技耗分离”和按病种收付费联动改革试点。在现有政策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指导地市科学进行调价评估、动态调整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和医药价格政策,进一步健全更公平、可持续的全民医保体系,为全面推进我省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