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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16 11:34:0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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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肿瘤基因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用于治疗和辅助诊断的肿瘤基因检测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我省医保部门高度重视肿瘤相关的医保支付工作,已逐渐将用于治疗和辅助诊断的肿瘤基因检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3月,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于2021年8月15日正式实施,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已明确将“组织切片基因检测”“病理切片肿瘤基因原位杂交检测”“肺癌微转移LUNX基因检测”等用于治疗和辅助诊断的肿瘤基因检测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用于健康人群的防癌体检费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着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因此,用于健康人群的防癌体检费用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相关经费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从目前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其中涵盖了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通过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并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

  三、第三方基因检验机构暂不能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12月3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已明确规定第三方基因检验机构暂不能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基因检验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符合条件的肿瘤基因检测,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再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委托第三方基因检验机构进行结算。

  综上所述,符合条件的肿瘤基因检测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你们提出“用于健康人群的防癌体检费用纳入医保”和“患者可凭借第三方权威检测结果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的建议暂不采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医保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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