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助力健康广东建设的提案》(第2021005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全面开展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完善中医治未病新增项目审核工作
200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医“治未病”示范试点服务。2012年,我省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调养咨询、膏方诊查、电子扫描整合系统功能检测、超倍生物显微系统检测、中医经络检测、虹膜全息检测、红外热段层扫描、身体成分分析、经络穴位平衡治疗等10个项目列入全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并指导全省中医医院规范开展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规定,新增项目审核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目前,我局已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40号),启动2021年新增项目申报,医疗机构如有中医治未病新技术、新项目、新膏方,可向地市医保局申报,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审核,加快推进中医治未病投入临床应用,为群众提供更加“简、便、廉、效”的中医医疗服务。
二、将符合条件的中医治未病诊疗项目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2020年9月,我局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0〕25号),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个人账户支付范围。2021年3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调养咨询、膏方诊查等多个中医治未病诊疗项目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2021年8月15日正式实施后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将有力支持中医治未病工作。
三、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发展
一是众多临床价值高的中药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医保支付对中医、西医治疗方式一视同仁。目前我省医保支付方式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病种分值付费对门诊特定病种和住院治疗的中西医治疗方式一视同仁,无论采取中医还是西医治疗住院参保患者和门特参保患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三是全力支持中医药发展。2020年9月,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0〕25号),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例相同的支付标准,将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