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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040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5-06 15:26:5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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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府: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粤澳医疗合作,打造横琴医疗合作先行示范区的提案》(第2021040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澳门人士在珠海参保情况。粤澳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实行福利性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而内地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2019年6月前,在珠海就业和上学的澳门籍人士,已可以在珠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6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按规定享受珠海市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2020年1月,我省积极落实人社部、国家医保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珠海市居住且办理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澳门居民,在居住地可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同等待遇待遇。2021年1月,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发《港澳台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指南》,进一步明确港澳台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澳门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0.98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0.73万人。

  (二)关于医疗费用跨境结算相关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动港澳在粤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增加在粤试点医院数量,直接结算港澳居民在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由于我省与澳门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医疗保险在大湾区内的管理服务由澳门特区政府主导。建议澳门居民在我省就医享受澳门医疗保障待遇问题,由澳门特区政府牵头,推进澳门居民在大湾区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满足跨境就医的需求,我省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切实做好用药保障工作。2000年以来,我省先后发布6版医保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已达3000多种,医保用药支付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升。目前,珠海市定点医药机构约1500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澳门居民凭社保卡在珠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落实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澳门参保人的相应医保待遇。二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澳门居民提供多渠道、更便利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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