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郭基辉同志提出的《关于促进香港青年赴大湾区内地城市学习、就业、生活的提案》(第2021075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动港澳在粤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增加在粤试点医院数量,直接结算港澳居民在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由于香港医疗保险与内地医疗保险体系相互独立,香港医疗保险在大湾区内的管理服务由香港特区政府主导。建议由香港医保管理部门根据港大深圳医院实施长者医疗券的经验,在大湾区扩大可使用医疗券的试点医疗机构范围,推进港人在大湾区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满足跨境就医的需求。
与此同时,我省积极做好在粤就业就读以及居住的香港人员参保工作,上述人员按规定在我省参保后享受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保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港人在内地医疗机构就医结算相关工作。二是继续推进香港人员在我省参保并享受相应保障待遇。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