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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4-25 15:54:5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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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夏冠新等代表提出了《关于为农村干部购买社保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农村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直面基层群众,处于各项工作的最前沿。按规定为农村干部提供社会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对于充分发挥农村干部积极性、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一是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96亿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547万人,居民医保6413万人,总体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持续均衡提高住院待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87%和7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0万元和68万元。三是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到52种,明确各市统一执行,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普通门诊统筹标准,其中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等十种病种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四是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目前,全省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支付比例超过50%,有效保障群众常见病和多发病。五是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0%,并向困难群体倾斜。

  二、关于农村干部医疗保障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村干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政策规定缴费;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村干部,可以灵活从业人员人员身份缴费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

  代表提出的“由财政资金出资为农村干部购买社保”主要涉及财政投入问题,建议代表进一步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呼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市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全民医保发展质量。同时,加强参保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的参保积极性。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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