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第2020020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治疗性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制定多项医保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
一、按照国家规定将中药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我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收录药品3004个,其中西药1520个,中成药1484个;收录中药饮片1157个。中药和中药饮片共2641个,医保目录构成方面已充分体现向中药倾斜,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二、医保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我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医保对参保人在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有较大倾斜力度,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合理引导群众到基层中医院就诊,方便群众享受价廉质优的中医药服务。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原则上定点在基层,实施按人头付费,并将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基层参保人就近就医。三是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省医保药品目录,可选择范围达到3000多种,保证基层用药需求。四是制订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831种病种,在按病种分值付费时实现同病同分值,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为有利的医保支付方式。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更多优质实惠的中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提高参保人的用药可及性。指导各地按规定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倾斜政策,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到基层就诊,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