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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0-04-26 16:42:1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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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中心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村民看病难,全面推进AI村医的建议》(第1127号〔教科文卫类〕)收悉。经研究,我单位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村卫生站是农村医疗服务的网底,是为群众特别是村民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平台,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重要途径,我省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医保”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站的发展:

  一、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为减轻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08年,我省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发〔2008〕18号),明确要求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以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目前符合条件的包括村卫生站在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各地医保定点。

   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各地积极采用多种措施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保直接结算业务,如,清远和韶关市,在基层卫生站启用“普通门诊村居卫生站实时上传结算APP”,全面实现参保人在市内所有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站“一站式”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和医疗救助,并与全国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平台无缝对接,有效地简化了基层卫生站医生的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大幅缩短了结算周期。

  三、积极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

  我省各地医疗资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为方便参保群众享受优质医疗保障服务,今年我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互联网+”慢性病复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0号)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为包括参保村民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同时,我省医保电子凭证正式上线,包括参保村民在内的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的身份认证和授权,进行药店购药扫码支付及医疗机构线上诊间支付等业务。目前,全省已有10000多家两定机构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其中定点药店8000多家,定点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2000多家。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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