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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53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0-04-17 14:12: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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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陈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鼓励和扶持民营资本建设院外延续护理规范化病房的建议》(第1535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多项医保支持性政策,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依法设立的各类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均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医保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是做好家庭病床的医保报销工作。积极将家庭病床及相关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针对家庭病床及部分老年疾病病情相对稳定,治疗周期长的特点,开展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三是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保障。广州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于2017年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并正式启动实施,通过直接从医保基金中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截至2019年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已覆盖803万参保人员,基金累计支付3.31亿元,享受待遇13252人次,人均每月支付2520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2.15%,总体支付率为71.23%,待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为失能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支持,保障各类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医保协议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指导广州市修订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及时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筹资、覆盖人群、支付比例、标准体系建设等关键政策。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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