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提案》(第2019025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数据标准化及分类编码情况
2016年4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对通用名称的层次、顺序、术语等进行系统规范,逐步实现医疗器械命名规范化管理,以期解决因命名不准确、不科学而导致的医疗器械名称混乱、误导识别等问题。
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征求意见稿)》,以期通过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有利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快速、准确识别,有利于实现产品监管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目前,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8月22日至09月21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近期国家医保局已牵头组织研究编制了《医疗保障耗材编码标准数据库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对耗材目录进行编码,同时省局正在全力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为全面规范集中采购及后续管理打好基础。
二、关于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现状
我省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启动了第一批心胸外科手术耗材和神经外科手术耗材,第二批骨科医用耗材和透析器材共4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2016年6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粤卫〔2016〕53号),同年10月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含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第三方交易平台全品种集中挂网交易。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28日,参加交易的医疗机构数量2221家,交易产品数共102316个,成交金额约987.52亿元。
2017年,制定实施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率先在全国建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机制,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全过程进行规范,落实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的“闭环”监管,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2017年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医药采购的有关职能划入省人社厅;2017年10月,完成相关职能和机构的移交工作,2018年3月底完成机构整合工作。鉴于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远比药品复杂,整合后人社部门采取分类分批、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推动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一是通过汇总并比对其他省市的医用耗材采购目录,深入研究专业机构的目录编码,整理分析省交易平台近98万条医用耗材报名数据,制定心脏冠脉介入、周围血管介入、心脏起搏器三类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初稿;二是发文至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收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结果8.6万条,为计算入市价打好基础;三是对省交易平台心脏冠脉介入、周围血管介入、心脏起搏器三类目录涉及的40366条报名数据,完成产品预分组。
2018年10月医药采购职能再次调整,相关职能划入新成立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在省人社厅前期制定的目录初稿基础上,省医保局召开了三场次医疗机构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和临床使用特点,形成目录讨论稿。后因国家医保局召集临床专家讨论医用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其中包含心血管介入类器械(支架类),鉴于我局前期制定目录与国家计划开展耗材集采目录有重复,我局暂时暂停了广东省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竞价议价交易流程,待国家医保局集采目录公布后另行调整完善目录。
三、关于我省医用耗材未来工作思路
我局近期将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提出的制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逐步统一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的任务。
我局未来关于医用耗材重点工作包括两方面,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一是对目前挂网品种分批分类推进耗材限价工作,制定耗材限价,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二是督促省平台进一步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更好地满足医用耗材竞价议价要求;三是加强对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及督导,强化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医疗机构实现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推动我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交易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以及“促降价、防滥用、严监管、助发展”的改革思路,加快推进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我省按照“整体规划、统一管理、典型示范、因地制宜”的工作路径在全省全面推开按病种分值付费。至2018年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建立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病种数平均超过4000种。按病种分值付费的费用,包括诊疗过程所涉及的诊查、护理、检查检验、手术、药品等全部费用。我省通过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发挥支付方式的引导作用, 有效促进了各类医疗机构合理控费、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
下一步,我们将会积极研究吸纳提案人的建议,按国家规定开展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工作,强化支付方式改革的杠杆作用,引导耗材形成合理价格。充分发挥医保管理优势,探索结合医保支付价改革以及医保集中谈判等多种采购方式来完善耗材采购机制,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切实降低医用耗材价格,保障供应,切实做到惠民、利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