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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

时间 : 2021-02-12 13:21:4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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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省医疗保障局在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为统揽,以民生为重点,以党建为保障,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医疗保障工作,医保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096亿人,比上年增长1.7%;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收入1520亿元,支出1367亿元,当期结余153亿元,整体运行平稳;2020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以上,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以上;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继续稳定在87%、7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0万元和68万元;减征降费政策共减少企业缴费350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560万张,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分步开展,“智慧医保”建设不断推进。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主动作为、纵深推进,着力抓好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出台政策措施,形成广东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蓝图。二是稳步推进省级统筹。全面摸查地市政策,规范全省政策调整,构建多维度测算模型,起草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为适时推进省级统筹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制度上实现分类保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发5号文,强化政治和工作执行力,指导深圳等6市的制定分类保障工作方案,从制度安排上实现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分类保障,待遇和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互不调剂。四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实现先行示范。建立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病种分值库,完善基层病种和中医特色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成为全国示范样板。五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汕尾、韶关、中山在全国率先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化平台,为全国上线工作探路铺石,贡献广东经验。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2020年,全省上线定点医药机构2.6万家,支付1190.6万笔,支付金额12.85亿元,为我省实现智慧医保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积极应对、精准施策,着力开展疫情防控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医疗费用保障。将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全省全年预付医疗机构新冠疫情费用22.32亿元。二是全面开展医保降费支持企业。打好减半征收、降低费率、延期缴费“组合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减半征收政策为全省254万家企业减免缴费185亿元,降低费率政策为企业降低缴费165亿元。三是联盟采购降低新冠检测价格。组成省际联盟开展新冠检测相关耗材带量采购,各类检测耗材平均降幅74.8%,节约检测试剂采购费用约23亿元。同步下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核酸和抗体检测收费,累计节约患者检测费用12亿元。四是畅通医保服务“放心通道”。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行日常业务“网上办”、费用结算“系统办”、咨询交流“电话办”,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

  三、坚持补齐短板、筑牢保障,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建立完善四条保障线,减轻群众费用负担。一是提高基础线,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在做好住院、普通门诊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狠抓门诊大病保障,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全省统一扩大到52种,全部取消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全面落实,截至2020年底,全省“两病”参保人受益3346.11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9.38亿元。继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全年204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基金支出133.23亿元。二是强化补充线,保障大病医疗需求。形成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政策统一、相互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0%。三是注重兜底线,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把牢医疗救助保障底线,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据初步统计,全省全年累计支出9亿元资助331万贫困人口参保,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1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困难群众423万人次。强化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建立护理保障线,有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844万名职工参保人,超过2.53万人享受待遇,基金支付7.89亿元,支付比例达84%。

  四、坚持创新机制、重点突破,着力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一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培育阳西县改革试点,并新增和平县作为试点,开展省级试点绩效评估工作。二是创新模式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出台《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招采合一、带量采购,发挥医药集团采购的规模效应。2020年,全省药品集团采购824.9亿元,降价130.0亿元;三批共112个国家集采药品平均降幅68.75%,降价62.95亿元;牵头省际联盟开展球囊集团采购,降价7.5亿元。国家集采冠脉支架在我省落地,预计节约采购费用约10亿元。三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评价试点。对全省7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评价试点,形成服务排名和评价报告,推进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健康发展。四是做好医保药品保障工作。出台《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按国家部署进一步优化我省药品目录,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全省全年共有313.48万人次享受国谈药品保障待遇。五是建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和退出机制。出台《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47个,修订项目99个,取消项目1个,有力促进医疗新技术应用。六是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佛山、梅州、揭阳等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比价关系。七是推动中医药发展。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将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例相同的支付标准。

  五、坚持强基固本、提升能力,着力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规划法制能力。开展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法治审查。二是强化信息标准化能力。依托省政务云完成医保专区、专网建设,全面推进国家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在我省的动态维护和落地应用。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实施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医保经办服务“好差评”,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医保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数量总体压缩超过30%,医保业务办理时间整体压缩超过20%。做好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办理退役军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8.2万人次。在做好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推进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截至2020年底,全省异地就医结算156.7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00.23亿元。

  六、坚持常态长效、从严从紧,着力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牵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任务,联合6部门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协同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建设,通过国家局中期评估。全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和基金监管专项治理,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8831家,处理违规机构数16765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3家),拒付和追回医保基金共6.51亿元;处理违规医保经办机构2家,全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坚持“两个维护”、党建引领,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始终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线下线上学习活动45期,学习人数达2250余人次。二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十项制度,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以倡议书、慰问信、主题党建活动等多种形式,通过党建筑牢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红色桥头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和业务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结对子”活动以及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医保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全年共组织召开各种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19次。积极开展党建绩效考核,全年发现6个问题并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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