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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

时间 : 2019-03-25 15:02:3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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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12日正式成立以来,省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全省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李希书记的要求,发扬大无畏革命精神,克服新起炉灶的种种困难,闻鸡起舞,日夜兼程,紧张高效地开展组建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实现了职能整合和管理优化的改革目标。2018年,省医疗保障局加大改革创新、服务民生的力度,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改革措施,加强大病保险扶贫托底保障工作,降低药品价格,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大力支持医联体发展,稳步提高全省医疗保障水平,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省医疗保障局组建工作,实现一个部门管医保

  迅速完成挂牌工作。2018年10月12日省医疗保障局宣布成立后,迅速成立了省医疗保障局筹建小组,经过短短十余日的紧张筹备,10月25日上午,顺利举行了省医疗保障局挂牌仪式,张光军副省长出席仪式并揭牌。顺利实现职能整合。按照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将省人社厅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招标采购等职责,省发展改革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医疗救助职责进行整合,进一步理顺优化管理体制,实现了“一个部门管医保”。高效制定“三定”方案。12月15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过省委省政府批准予以印发,明确了我局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有序推进人员转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分别从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转隶人员30名,转隶工作高效迅速,干部队伍稳定,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二、坚持机构改革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组织建设成效显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狠抓落实。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四个专题组织学习研讨,党组书记为广大干部职工讲党课,组织广大干部交流学习体会,分层次、多形式、全员覆盖持续深入开展学习。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医疗保障领域开花结果、落地见效。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收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组建以来召开了十二次党组会议,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等17个制度,成立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保密委员会、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2018年11月9日成立了中共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临时支部委员会。对标省委关于模范机关建设的要求制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抓紧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采取专题学习、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寓学习于实践,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先后召开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创办广东医疗保障学习讲坛,组织局领导、处级干部、专家教授集中授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履职能力。

  三、推进重点领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合理调控医药价格

  全面系统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开展医保城乡一体化试点。指导珠海等5市完善“三保合一”的一体化医保制度,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范围、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组织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工作。扩大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联合省人社厅发出省医疗保障局第1号文件,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17种新增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6.7% ,新增后我省参保人可报销抗癌药达到115种,进一步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深化医药采购管理体制改革。率先推进多平台药品集团采购改革。2018年11月15日,省政府在深圳市召开全省推广药品集团采购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市择优选择省药品交易平台和深圳、广州集团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采购,通过带量采购、适度竞争,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效益,最大限度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发挥省级优势实现集中采购,开展药品竞价交易工作。落实国家抗癌药物专项降价部署,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四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2018年开展价格调整对药品加成的补偿情况评估,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指导各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积极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抓好国家部署改革试点。指导珠海市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试点,并进行全面评估。指导广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平均达到4000余种,着重提高创新技术的病种分值标准,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术前检查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相同支付标准。大力支持医联体发展。对紧密型医联体,大力推广“罗湖经验”,建立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补偿”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松散型医联体内转诊住院的患者,实行可连续计算起付线,不降低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引导双向转诊。强化政策倾斜引导参保人基层就诊。提高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坚持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基层,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体系。将家庭医生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就医。积极配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门诊诊查费等提高后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建立基金预拨付制度,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五、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骗保行为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的部署,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重拳出击、坚决打掉、决不手软。落实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回头看”。召开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会,总结交流地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经验做法,统一部署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六、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省医疗保障水平提质增效。

  全面提升全民医保质量。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2018年底,我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0616万人。不断提高我省医疗保障水平,适当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减轻企业参保成本。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的要求,发挥大病保险的精准扶贫功能,实现“一延伸两倾斜”。覆盖范围从城乡居民延伸到职工,保障待遇向困难群体和高额医疗费用群众倾斜。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扶贫。聚焦脱贫攻坚战中因病致贫返贫顽疾,对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救助结算工作,部署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市域内、省内和跨省“一站式”直接结算,减轻困难人员资金垫付压力。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开设参保“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员中途参保;积极探索开展“二次救助”,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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