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医保局、社保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医保办3号).pdf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奖励你问我答》
《以案说法: 伪造医疗票据办理报销手续?涉嫌欺诈骗保!》
《图解:零容忍!关于欺诈骗保,这些你必须知道》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