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17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需求迫切的抗癌药大幅降价,平均降幅56.7%,最高达71%。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金川表示,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会让很多癌症患者受益,医生也可以“放开手脚”给患者开出更合适的药物。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药品中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17种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最高达71%。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国家医保局通知规定,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国家医保局要求,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此次谈判的抗癌药,均是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保护期限内,谈判难度非常大。国家医保谈判专家采用“以量换价”的策略,最大限度将价格降下来,此次谈判成功的17种药品,最终的价格全部比周边国家或地区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