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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使用,拓宽药品供应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2023年2月22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并于3月1日起实施。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药品,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用药需求。
2023年版“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共399个,比2022年版增加了108个,主要包含《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中所有协议期内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纳入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原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转乙类管理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