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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时间 : 2018-12-26 18:07:17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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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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