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参保即将在年底截止
还没办理的市民朋友记得抓紧啦
以免影响明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为什么居民医保参保要趁早?
这4个原因一定要了解
原因一:病来如山倒,没有医保可不行 大家都知道,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能保证不生病。尽管如此,仍有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遭遇疾病的困扰。然而,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即便是健康的人也可能突然面临重大疾病的威胁。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没有医保的护航,医疗费用可能会迅速耗尽家庭的积蓄,甚至迫使人们不得不向亲朋好友求助或通过网络平台发起众筹。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罕见。但如果有了居民医保,即使不幸患上了严重的疾病,也有医保作为坚强的后盾。 原因二:及时参保,可享受当年财政补助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在筹资标准方面,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在国家文件的指导下,各地医保部门陆续发布通知,参保征缴工作以集中征缴为主。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在针对不同缴费时间,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缴费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400元,否则可能需要个人需全额缴费总共1070元,即需要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原因三:错过集中缴费期,待遇享受有等待期 一些人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心理:“等我生病的时候再参保也不迟,不然感觉亏了”,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想法不可取! 为了维护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广大参保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公平性,今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集中缴费时间内未参保,参保人员将面临一定的待遇等待期,这不仅影响了医保待遇的及时享受,也可能对个人健康和经济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原因四:不连续参保,将错过医保“两个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以下,我们举一个案例来说明: 假设王先生是一位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他所在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为40万元。根据政策,如果王先生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从第5年起连续参保,他的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将逐年增加3800元/年;如果王先生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3800元激励额度可累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20%,即不超过8万元。 然而,如果王先生在某一年中断了参保,那么他将失去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年数需要重新计算。 总之而言,参加医保就是有病的时候看病有保障,无病的时候图个心安,不要觉得缴费了却没得病吃亏了,一旦生了病,没医保可不行;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及时参加医保就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