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罹患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的疾病,选择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并选定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医保按规定予以报销。目前广东省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有52个(详见下表)。
在医疗机构可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广东省已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
1.确定申请病种
参保人可以持身份证、医保卡到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由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2.办理门特待遇认定申请
参保人到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断后,可在就诊医院直接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以前确诊的,也可以根据病情办理哦。
3.提交申请材料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填写并提交《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提交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通常当天办理当天生效,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报销待遇了。
★小贴士
参保人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后,如未选定点医院的朋友也可以一并办理选点手续,以后可以直接来该院治疗,享受相关报销待遇!
各市从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本市区域范围内开展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及治疗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跨市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市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认定信息由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至参保市和就医市经办机构备案。无需参保人返回参保地办理。
5个病种可以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已完成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与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需按参保地规定在备案地选择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特就医时,其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
目前跨省门诊特定病种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的直接结算。
温馨提醒
想要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报销待遇,前提是有参加医保(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每个地级市的门特病种报销待遇水平存在差异,且参保人以不同身份参保,报销的额度也不同。如需了解门特报销比例及限额,请联系参保地医保中心了解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