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要闻速递

重要提醒!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时间 : 2023-09-21 17:36:11 来源 : 本网
【字体:

图片

各位街坊,留意啦!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征缴期从9月1日至12月31日

哪些人需要参保缴费?

具体有哪些调整?

一起来看看

图片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我省居住证持有人、在我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末就业港澳台居民也可以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居民医保原则上按年缴费每年9-12月份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参保手续,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有条件的市可按月缴费,原则上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规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医保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四、居民医保的住院、门诊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一)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全省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距。

  支付比例: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7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65%

  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叠加居民大病保险)不低于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二)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对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五、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居民医保中途参保?

  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的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居民医保。

  六、怎么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一)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或已停保的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显示为“暂停参保”或“未查询到对应年度参保信息”),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进行缴费。

  办理参保登记应准备以下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一是线上办理,群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在线办理参保登记。

  二是现场办理,群众可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村(居)委会、社区等办理参保登记。

  粤医保小程序 参保登记指引

  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参保地,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图片

图片

  图片

  (二)参保缴费

  粤医保小程序 参保缴费指引

  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跳转到“粤税通”小程序,找到“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图片

图片

  注意事项

  1.因参保数据量较大,银行账户扣费工作将分批进行。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在相应银行账户中备足资金且确保账户处于可正常交易状态,以确保扣费成功。

  2.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大部分地市不受理中途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医保中途不予补缴,请参保人及时关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按时参保。

  大家不要错过了缴费的时间哦

  一键转发给身边的小伙伴吧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