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要闻速递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怎么备案?怎么结算?

时间 : 2023-06-20 09:12:34 来源 : 中国政府网、医保电子凭证
【字体:

图片

跨省异地就医

现在越来越方便了

旅游外出,看病能否走医保?

异地就医怎么备案?怎么结算?

一起来看

  01备案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人员范围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流程

  点击直达备案

图片

粤医保小程序

图片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特别提示: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备案有效期限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02就医篇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03报销结算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 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具体报销水平请咨询参保地。

  原则上: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结算流程

  ➡ 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若参保人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