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要闻速递

省医保局联合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时间 : 2020-05-11 15:11:27 来源 : 本网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部署,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多措并举,持续精准发力,全面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助力医药机构复工复产。

  建立机制,助力费用结算“同频共振”。各级医保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建立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参加的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同时,配合做好与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要求共享疑似、确诊患者住院、门诊人数等相关数据,及时掌握结算工作进展情况,对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需要研究的事项及时研判解决,统筹做好本统筹区新冠肺炎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细化指引,助力费用结算“精准发力”。根据工作部署,省级医保经办部门迅速细化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指引,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各地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抓紧抓实抓好结算工作,做好医疗费用报送、结算信息确认、待遇支付、审核结算等工作,强化相关业务档案管理,为专项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强化担当,助力费用结算“便捷高效”。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使命担当,能够由信息数据共享获取的数据,不再要求患者、救治医疗机构提供;能够由机构、地区之间统一办理的,不再让患者自行办理或解决;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等途径办理医保结算业务,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

  下一步,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着力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创新医保结算服务模式,减轻定点医药机构资金压力,助力医药机构复工复产。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